新华财经北京6月16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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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强化金融支持农业强国建设政策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如下举措:
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
用好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强化精准滴灌和正向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并适度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对发展基础好、经营结构稳健、具备可持续能力的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再贴现等方面给予更优惠的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加强现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在“三农”领域使用情况的统计、信息披露和政策评估。
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
鼓励各地完善风险补偿、财政贴息、融资担保等配套政策,与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形成合力,支持乡村振兴相关领域贷款发放。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推动“银担”线上系统互联互通,提高代偿效率,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支持探索投贷联动模式,鼓励通过农业农村投融资项目库推送重大项目信息。发挥财政、信贷、保险、期货合力,形成金融支农综合体系。
推动融资配套要素市场改革。
探索完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流转交易、评估处置机制,加快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应用。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优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持活体畜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业仓单、品种权(证书)、应收账款等担保融资业务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
优化金融管理政策。
适度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涉农贷款不良率高出金融机构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价扣分因素。督促金融机构探索简便易行、客观可量化的尽职认定标准、免责情形和问责要求,加快落实涉农贷款尽职免责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单设服务通道、单列信贷额度、单设考核指标、单授审批权限、单创信贷产品、单独资金定价,稳定加大涉农信贷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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