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完成时间是多少?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作为资本市场一项基本制度的改革,解决股权分置重在解决非流通股股东流通权的取得问题,目标在于真正实现同股同权。
解决股权分置本质上是推动资本市场的机制转换,消除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强化市场对上市公司的约束机制,而不是解决包括国有股在内的非流通股减持变现问题。
现有的非流通股转为可流通后是不是实际进入流通,不仅取决于股东的策略选择,而且要受到相关制度的约束。
2005年5月9号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截至2006年底,沪深两市已完成或者进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共1301家,占应改革上市公司的97%,对应市值占比98%,未进入改革程序的上市公司仅40家。股权分置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股权分置的目的以及影响是什么?
股权分置改革时间确定是在2005年4月29日,当时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且开展了试点;两波试点积累经验之后在2005年8月23日多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在9月4日的时候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也就是从这时间股权分置改革全面开展,从历史走势回顾来看,当时这一项改革也带来股市为人关注的一波大牛市。
股权分置改革时间正式铺开之后,到了2006年底,沪深进行改革的股票达到了1301个股,占比改革公司的97%,相当于股票市值的98%,剩下没有进行的只剩下98%,没有进行改革的只有40家,在当时股权分置改革任务基本上完成了。这一改革可以说是股市的一个里程碑,消除了股权分置的股票市场中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对于股市的后期发展非常的有利,能够有效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公司的发展,做到保护投资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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