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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国民营养计划(2017年—2030年)》,全面落实《健康龙江行动(2019—2030年)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不断满足老年人营养健康需求,提高老年人营养健康水平,省卫生健康委在全省医养结合机构中开展老年营养餐桌试点建设工作。
经各市(地)择优推荐,遴选确定全省21家医养结合机构作为老年营养餐桌建设试点单位。试点覆盖全省13市(地),惠及近两千名老年人。
为推进老年营养餐桌试点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编制了《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老年营养餐桌试点建设标准(试行)》《黑龙江省养老服务机构老年营养餐桌试点建设自评表(试行)》。包括基本条件、组织保障、食堂(餐厅)环境、人员要求、供餐服务、“三减”措施、效果评价及加分项八大部分内容,同时针对每项评价指标进行量化打分。
省卫生健康委还举办了省医养结合机构老年营养餐桌试点线上培训会。省疾控中心、哈医大、省营养学会专家聚焦试点建设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职责分工、保障措施、标准细化、实施办法及督导考核等创建重点内容进行授课。积极与省营养学会专家沟通,搜集试点机构入住老年人基本信息、四季度典型餐谱、备餐规律,研究制定个性化方案,确保“一机构一食谱”。
记者:霍营
编辑:韩建国
审核:谭迎春
统筹:焦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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